Sunday, November 08, 2009

落髮.

一) 去理髮, 或刻意或巧合, 最後總是自己一個人。風塵僕僕, 跋山涉水, 到某間新鮮好玩的髮型屋去, 坐下, 跟鏡中倒影凝望。 頭髮留了很久, 洗澡濕透後長及恥骨, 可是削得很薄, 很尖, 毛躁地糾成一團。都是上一次無無謂謂走去燙頭髮害的。其實每天洗吹梳理都很躁底, 起床後梳梳梳, 仍是愛因思坦模樣。 心裡清楚明白要把一個手掌長度都剪去, 卻依戀風拂過頭髮搔着手臂的感覺, 捨不得頭一仰就能從後抓到的長度。 然而他手起刀落, 我心裡卻一片舒坦。剪掉多餘的, 扔了個包袱。馬尾不是修長又會跳舞的, 但柔軟自在。很普通很普通的長度, 很普通很普通的髮型, 感覺新奇。 快樂的儀式。
二) 家裡乳白磚地上, 一絲絲一絲絲, 都是我的頭髮, 落得滿滿一地。 自哪天起我開始掉頭髮, 我的頭皮不勝負荷開始拋棄它的兒女們。它們一根根飄然降落, 安穩地躺在磁磚上, 有些自顧自離其他遠遠的, 有些噯昧地依偎。我亳不察覺, 因為我的頭顱腦袋一天比一天沈重, 似灌了鉛。我還以為自己頭上多了些甚麼哩。然後某天我吸塵, 發現頭髮漫山遍野佈在每一角落。初時我還懂得說服自己那是我媽的, 她老了她老了。但落髮們的長度顏色狠狠截破我的自欺欺人。於是, 我走到哪, 都有頭髮落下。 而我只好盡力把落髮用手拈起, 用吸塵機吸走, 好讓誰不察覺我來過, 也不讓誰知道行蹤。最好只餘一幅澄明的白。
三) 我有個剃光頭的心願, 因為很舒服省事。 但大前提是世人接受, 不把我當怪胎或癌症病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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